10月09日上午09时30分左右,孝义交警大队南阳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检查。当民警巡逻到340省道36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KA5XXX的解放牌重型半挂车形迹可疑,民警随即将其拦截,但该司机拒不出示驾驶证。民警便打开车门,一股浓香扑鼻而来。凭借多年的经验,民警怀疑该驾驶员有吸毒行为,于是将其带回中队进行尿检,尿检结果呈阳性,属毒驾行为。 经查,该驾驶员叫朱XX,男,42岁,吕梁市人。据本人交待,晚上开车容易疲劳,听别人说吸食毒品可疑提神,所以也就跟着吸食了。他却不知此行为也构成违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其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所涉其他行为已经移交孝义市公安局南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