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渠建民)5月12日,高速交警一支队九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及时查处了一辆用蓝色布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故意遮挡机动车牌号 当日上午8时22分,大队民警李宏巡逻至二广高速长治方向816km路段时,发现一辆前后号牌都包着蓝色布的“尼桑”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民警遂上前检查,一名男子从车内出来,称自己是刚把车牌挡住的,民警随即将蓝布撕掉,里面露出了晋DFF255车牌,随后对该车拍照取证,并对该男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该男子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示: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是一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此类车辆在遮羞布的“保护”下,可肆无忌惮地超速,这一行为不但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后逃跑,将很难查证,也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同时,法规还规定对有违反此法条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并一次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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