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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游客遗失贵重物品 3次求助110遭漠然推诿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12   发布来源:厦门日报
 
原标题:外地游客遗失贵重物品 3次求助110遭漠然推诿

  风光旖旎的环岛路、免费进入的南普陀、热情好客的本地人……杭州游客原本对厦门之旅印象良好,却因一个意外而顿觉失望:在公交车上不慎遗失贵重物品报警求助,却遭遇相关工作人员的漠然推诿。他们的来信,引起市委主要领导重视,批示要求认真调查。市纪委监察局通过调阅材料、听取电话录音、询问相关人员等,查清了情况,并敦促涉及此事的公安部门与公交集团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杜绝“冷、硬、横、推”等现象。

  【求助】

  第 1 次报警:

  接警员让当事人

  自行联系公交集团

  对老郭一行来说,愉快的厦门之旅在10月4日起了变化。当日12:50,老郭等人从厦大站乘841路公交车到华侨博物馆,下车时将两个提包落在车上了,内有价值上万元的贵重物品。13:04,他们赶紧报警求助。110接警员告知了公交集团的客服电话,让他们自行联系。

  老郭等人一边拨打968828求助,一边兵分两路,一路追至841路公交车海沧站点,另一路直奔公交集团。在海沧公交站点,老郭他们没有找到遗失的物品。公交站点工作人员建议他们再报警,因为公交车上都有监控,但只有民警才能调取。

  第 2 次报警:

  民警建议

  由辖区派出所调监控

  老郭等人的第二次报警时间是13:56。他们告诉110接警员,在海沧公交站点未找到遗失物品,希望民警帮忙调取监控。钟山派出所接到110的指令后出警,老郭等人已经离开。民警电话联系他们,建议其到公交集团再拨打110,然后由属地派出所调取监控。

  就在老郭去海沧公交站点的同时,另一路人赶到了公交集团,却被告知:“必须第二天领导上班批准后,民警来了才能看监控”。

  第 3 次报警:

  民警还是建议当事人自行调取监控

  老郭等人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酒店(位于碧山派出所辖区内),16:13,他们第三次报警,反映了前两次报警情况,说他们已去过公交集团,但无法调取监控,再次请求民警帮忙调取监控。这次,老郭等人表示了不满,通话时间长达十余分钟。

  这次,110指派碧山派出所出警,该所反馈说辖区交通压力大、警力不足,该求助件应由公交集团受理,建议求助人自行前往公交集团调取监控,110接警员未表示异议。于是,老郭仍然没等来民警,只等来了碧山派出所两个民警的电话,他们简单了解情况后,建议老郭等人自己去公交集团调取监控,届时可以让属地派出所协助调看。老郭十分不满,表示要投诉,民警这才表示会来与老郭见面。但是,直到老郭出去吃晚饭时,民警叶某才打来电话,说已到酒店。对于自己的姗姗来迟,叶某解释“事多”。叶某答应在老郭次日离开厦门前告知处理情况,后来却音信全无,10月6日老郭发短信,叶某也不回。

  【调查】

  相关人员处置群众求助主动服务意识淡漠

  三次报警,没能找回失物,连民警的面也没见着,老郭着实不满,于是给市委主要领导写信反映上述情况。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认真调查。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公安局调查核实,证实老郭的反映属实,另外还发现:10月5日,叶某曾到厦大公交站点询问,被告知要等到10月8日才能查;3天后,叶某到公交集团查看监控,工作人员却说监控录像仅能保存3天,相关图像已被覆盖掉了。

  “回放”老郭等人的求助过程,调查人员发现,110接警员和相关派出所民警、公交集团工作人员在处理群众求助时,存在制度不完善、推诿扯皮、漠然对待等问题。

  例如,老郭等人几次报警,公安机关都让当事人自己联系公交集团看监控录像,全然没有考虑当事人是否能查看到;碧山派出民警受理群众求助慢作为,甚至以公交集团工作人员告知上班后才能查看监控录像为由,拖延了三天才去,这时录像已被覆盖;民警向群众承诺反馈处理情况,过后却爽约……

  再如,求助者是外地游客、求助事项又很急,公交集团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帮忙查看监控录像,却没有伸出援手;对于群众要求帮忙查找车上遗失物及查看监控录像,公交集团缺乏制度性规定……

  简而言之,相关人员在处置群众求助的过程中,一直是被动作为,主动服务群众意识极为淡漠。

  【问责】

  相关人员受到问责和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市公安局和公交集团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市公安局对相关责任民警、接警员、碧山派出所分别进行了诫勉教育和通报批评,市公交集团的相关人员也受到停岗、扣发绩效等处罚。

  市公安局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思明公安分局分别召开民警大会通报情况,剖析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民警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杜绝“冷、硬、横、推”等现象。(本报记者 黄璜)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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