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文秀为)11月18日,从省民政厅传来消息,今年全省“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已开始。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晋单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均可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参加捐助活动。
今年,我省部分地区遭受洪涝、风雹和低温冷冻等灾害,一些地区房屋倒塌、农田被淹、农作物减产、全省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7.6亿多元,因灾紧急转移安置9.6万多人,18.6万户受灾群众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今年全省“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收到的捐款用于灾民生活安置和困难群众临时性社会救助。同时,为防止和避免流行传染病菌传播及危害,此次社会捐助活动只接受捐款。
中央驻晋单位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捐助活动由本单位组织,驻晋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捐助活动由省军区、武警山西总队组织,捐助款送交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市、县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捐助活动由本单位组织,捐助款送交同级民政部门社会捐助工作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的捐助活动分别由各级国资委、工商联组织,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截留捐款。
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捐助工作机构收到捐款后,应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捐赠款物接收凭据。各捐赠单位凭接收凭据记账,并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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