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王晋磊)近日,吕梁市离石区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8名专门抢劫网吧上网者的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5月,王某等7人被离石一酒店聘为员工。2012年七八月间,王某等人利用酒店安排的在某处培训的机会,4次结伙于深夜窜至网吧,采取暴力殴打、匕首威胁等手段对上网者实施抢劫。第四次抢劫时,另有一名在校学生雒某参与。
法庭经审理认为,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均已构成抢劫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抢劫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情节及悔罪表现等,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000元;郭某、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00元;姜某、余某、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在校学生雒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