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市里婴儿车绊人受伤,谁该担责法院判令车主承担八成责任
在超市被后面排队顾客的手推婴儿车绊倒受伤,张女士遂将车主林女士和超市告上法庭。近日,松江区法院判令车主承担80%责任,赔偿3.1万元。
不久前,张女士倒退着离开超市秤重摊位,却被停放在其左后方的婴儿车绊倒,导致左手肘部受伤。张女士认为,被绊倒系婴儿车放置不当所致;自己受伤后,超市未予处理,且超市未能维护正常秩序。
法院认为,婴儿车与张女士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张女士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身安全保障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应对自身的损害后果承担一定民事责任。根据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超市在张女士受伤中存有过错,所以对超市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