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五航班诈弹案深圳一审开庭
王某亮今年27岁,蒙古族,初中文化。13日上午,他被法警押入深圳宝安法院审判庭,接受他制造的“五航班诈弹案”一审庭审。今年5月15日,他拨通全国六地机场电话,谎称五个飞往深圳的航班上有“人肉炸弹”,五个航班因此或备降或返航或延误起飞。深圳警方迅速追查,一天工夫,在东莞将王某亮抓获。
他是一名刑满释放者,曾因抢劫、敲诈勒索、盗窃等行为,多次被处理过。他对法庭的环境显然不陌生,面对众多媒体镜头,他面挂微笑,表情轻松。他说,拨打恐吓电话的动机:报复警方。他说常被警察查身份证,不管是在和女朋友开房时,还是在网吧上网时,警察把他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拍照,让他感觉很憋屈。
据宝安检察院公诉书,王某亮曾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7月9日被深圳市福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6年6月26日被福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盗窃行为,于2009年8月1日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于2009年8月12日被深圳市劳教委决定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于2010年10月30日释放。此外,他还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敲诈世界之窗、岁宝百货等单位。
检察官在庭上称,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受影响的ZH9243、ZH9866、ZH9889航班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33809元,航班取消造成损失人民币394186元。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因该虚假恐怖信息导致的损失费用为人民币63262.48元。
检察官向法庭建议,对王某亮判处8-12年有期徒刑。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新闻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