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 为谋一己私利,无任何手续便非法经营出售柴油,在“打击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行动中,新绛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联手经侦大队在加大宣传的同时,重拳出击,于9月25日一举破获两起非法销售柴油案,涉案金额达130万余元。 经查,自2015年9月以来,孙某(男,56岁,新绛县开发区人)在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情况下,在108国道高义钢铁厂路口西侧私自经营加油站,共计销售柴油200余吨,价值9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0岁,新绛县开发区人)于2016年2月份私自将“时风”牌轻型厢式货车改装成油罐车并加装一台加油机,在周边村镇进行流动加油,非法销售柴油共计90余吨,价值4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李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