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时之怒”频频酿成刑案 规则教育缺位制造“易怒族”
昨天,上海财大毕业生万广道抢银行案在市一中院一审宣判。工作不理想、经济拮据的他曾在庭审时表示,一时有了抢银行的念头,没有想过后果……
“没有想过后果”的不止万广道:本月13日晚,一男子冲进张杨路上的海底捞火锅店,砍死与妻子一同就餐的外籍男子;前天,杨浦区政府路市光路口,几名男子打牌时因5元赌资发生争执,一名男子将另一名牌友面部划伤……
“没有设计过抢劫方案,没想过逃跑路线”,万广道庭上的回应道出了目前一些案件的共同特点:没有蓄谋,一时起意,甚至是一时之怒导致恶果。
记者从杨浦区法院了解到,该院今年以来办结的故意伤害案件近60件,其中76.8%的案件是当事人一时之怒造成。法官也明显感觉到,这两年“冲动型犯罪”明显增多,被告涉及各个年龄段。
“本来彼此稍作谦让就能小事化无,但现在很多当事人却因一时之怒酿出刑事案件——有的案件中,当事人仅仅因为车子阻路大打出手;有的案件中,邻居因为遛狗产生矛盾……”杨浦区一名刑庭法官表示,现在的人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太强”,甚至完全不考虑行为是否会对别人造成伤害。这位法官还坦言,这类案件很多不算大案要案,大部分案件涉及到民间纠纷,法官不但要定罪判案,还需要做调解工作,占用了司法资源。
“一个‘易怒’的社会会让生活在其间的人很没安全感。”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殷啸虎也关注到了“冲动型犯罪”。他认为,冲动犯罪的根源在于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淡漠了规则意识,“人类社会有一套规则约束人类行为;但目前社会过分强调利益追求,按规则办事的人难以抢到跑道,一些‘走捷径’获得成功的例子则对社会心理造成了‘暗示’,甚至产生了‘谁讲规则谁吃亏’的导向。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一些自觉找不到情绪宣泄口的人变得很‘任性’。”他呼吁,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规则教育应当被摆到重要的位置上。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