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箱维权:sxyqfz@163.com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欢迎进入山西舆情法治网!
普法专栏 首页 -> 普法专栏
我省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6   发布来源:山西司法行政网
 

    12月2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司法厅厅长薛永辉,省司法厅巡视员张玉良,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君介绍《关于在全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全省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分别设立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是今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要求。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对于提高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法治山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公布近一年来,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聘请律师、法学专家等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积极遴选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申报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截至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已全部设立法律顾问;全省目前共有178个党政机关设立了公职律师;2017年新增600家国有企业推行了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等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488个单位中有427个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占比87.5%。

  下一步,各地各单位将在抓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选拔任用、考核管理、评价激励的长效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充分履职,真正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要决策、重大行为把好法律关,切实发挥好“智囊团”“防火墙”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提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法律咨询 更多
标 题:
姓 名:
内 容:
 
Copyright © 2014 yqf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工作人员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山西舆情法治网 主办单位:山西舆情法治文化传媒中心 协办单位: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维权委员会
地址:山西省委党校15号楼 电话:0351-7980400 0351-7030101 许可证号:晋ICP备12008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