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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掉入这些“酒驾”误区了吗
作者:  发布时间:2017-3-23   发布来源:山西日报
 

  

   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以来,“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但对酒驾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的大有人在。那么酒后骑摩托车、酒后挪车、酒后多喝水就能稀释酒精含量等行为到底属不属于酒驾?记者就此采访了迎泽区人民法院芮法官对酒驾的误区作一一解答。
  误区1: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法官解答】很多人认为,酒后开四轮车才能算是酒驾,驾驶摩托车则不算。其实不然,实际上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肯定属于酒驾,同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2:酒量大 喝点开车没问题
  【法官解答】是否构成酒驾,依据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同样,虽然是隔餐酒、隔夜酒,但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3: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法官解答】汽车发动并发
生移动,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车动了,不管速度快慢都算开车了。由于驾驶人受到了酒精麻醉,极易发生危险事故,故而对于该类行为,都以危险驾驶罪加以惩处。
   误区4: 饮酒驾驶不上马路就没事
  【法官解答】在小区内、马路牙子上等地点饮酒驾驶,但如果经过测验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此外,区分本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在于判断单位、小区内部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犯罪中的“道路”。如果单位、小区属于非封闭式管理,可以对非小区住户的车辆开放,则具有公共道路属性,仍然构成犯罪。
  误区5: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法官解答】喝水、抽烟、吃口香糖等方式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的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
  误区6:保健品、食品等引起的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
  【法官解答】不论人体是否以饮酒形式摄入酒精,只要影响驾驶安全,产生危险,就构成了驾驶犯罪。所以,用补品、药品、保健液等引起的体内酒精超标也算危险驾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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