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讯(赵建军)5月16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在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查处酒驾行动中,查获一名二次酒驾嫌疑人。 5月16日14时,五大队民警在新建北路路段进行酒驾查处时,民警发现一辆灰色本田牌小型轿车行驶异常,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该车驾驶人刘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交警询问当事人为什么喝酒后还要开车时,当事人告诉交警,觉得自己没喝多少酒开车应该没事。经查明,当事人于2015年4月的时候,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某大队查获,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故当事人此次的行为构成二次酒驾,五大队依法做出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事发后,刘某某对自己二次酒驾的行为懊悔不已,都怪自己的侥幸心理在作怪。酒驾被交警查获的驾驶人一般都会痛定思痛保证不会再次酒驾,然而总有极少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铤而走险,却忽视了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将面临的严厉处罚。在此告诫广大驾驶员“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仅是口号,一定要牢记心间,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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