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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将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据统计,这项政策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全国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而我省10万余户小微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也同样享有此项政策免税“大礼包”。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3个多月来,我省各地落实政策情况良好,新政的实施对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也存在3方面问题亟须解决。一是小微企业的界定范围和口径不太明确,导致各地执行情况不同。二是减免税的程序不统一,不便于企业受益。三是政策的受益面不够广。由于减税政策规定的销售额比较低等因素影响,免税企业覆盖面小、免税金额少,稍有规模的小微企业基本享受不到政策优惠。
去年以来,随着我省《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出台,小微企业在减负、融资等方面享受到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这给小微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在当前的发展中,小微企业依然面临诸多问题,涉及办理减免税手续复杂和周期长等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应尽快统一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及减免税程序,推动政策落实,为下一步其他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出台做准备。
本报记者 冷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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