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警新闻在线讯(司云昌 吕利芳)5月15日,一辆电动车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并闯红灯,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相撞。经调查,晋城交警二大队民警认定电动车负全责,出租车无责任。 当日早上7时30分左右,一女子驾驶一辆摩托(电动)车沿吕匠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吕匠路与红星街交叉路口时欲左转进入红星街,但其却并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而是在停车线内横穿五条车道后驶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准备左转弯。此时,交通信号灯已有绿灯变成了红灯,而该女子并未停车等候,而是继续向前行驶。就在其快速左转弯时,直接撞在了一辆由西向北正准备左转弯的出租车右侧。事故造成该女子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在接到报案后,经过认真调查,认定该女子未按交通信号通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出租车不承担事故责任。 交警提示:广大摩托(电动)车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戴好安全头盔,不穿行、不逆行、不抢行,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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