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维权委员会主任范贵勤一行到晋中市平遥县人民医院看望慰问因公受伤、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住院交通协管员刘志刚,送上慰问金和鲜花,并详细了解他的伤情及治疗情况,希望他安心养病,积极配合医生进行医治,争取早日康复,重新回到工作岗位。 2014年3月11日,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八中队指导员阴大强带领民警及交通协管员在平泰公路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当日下午2时40分,交通协管员刘志刚示意一辆白色越野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还未等车辆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坐在副驾驶室的一名男子便下车谩骂,并用拳头猛打刘志刚头部,致使其当场倒地昏迷,随后又辱骂撕扯其他执法民警。后经医院诊断,交通协管员刘志刚颈部、腰部软组织挫伤,颈椎、腰椎间盘突出,并伴有脑外伤反应,现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在医院,范贵勤等一行详细了解了受伤民警治疗情况,充分肯定刘志刚在道路交通工作中作出的贡献。县交警大队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范主任表示,维权委将继续关注维权情况,全力以赴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她说,公安交警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经常会遭受不懂法、不知法甚至酒驾司机和不明真相群众的围攻、殴打、侮辱、谩骂甚至诬告陷害,不仅使民警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而且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在和平时期,民警是公务员中为公共利益牺牲最多的群体。针对这种情况,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近日批准成立了维权委员会,专门负责维护公安交警的执法权益。今后,公安交警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该委员会将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