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到9月,我省将集中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是3月10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的。这次专项行动将由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综治办、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等部门共同进行。 严惩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行为 经过 3 月底前一段时间的准备,专项行动将全面拉开。具体行动方案包括,严厉惩治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对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依法严惩,有效维护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对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涉嫌犯罪案件,各级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检察院、法院要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审判。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依法处理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行为。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各级公安机关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不听劝导、不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医托”及“号贩子”。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指导检查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坚决防范和打击“医闹”等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秩序维护和乱摆摊点的整治,重点打击、依法查处 “医托”、“号贩子”,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要深入摸排线索、深挖幕后组织操纵者,坚决铲除医院及周边涉黑涉恶团伙,坚决打击影响医院治安秩序的犯罪行为。 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为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行动方案要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负总责。医疗机构应当健全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管理防范制度,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认真做好案件登记,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对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积极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医疗机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系统建设,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安全监控中心应当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巡查守护。发生案(事)件后,要立即报警,保卫人员和保安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控制违法犯罪人员,做好现场保护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巡查守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医疗机构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指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与公安机关对接。要结合本地医疗机构实际状况和公安机关警力情况,积极创造条件,根据实际需要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加强动态管控,积极做好维护医院秩序的各项工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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