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王倩)今年起,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省直属事业单位及省属国有重点煤矿的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65元工伤津贴。7月3日,省人社厅发布了调整标准。
按照调整标准,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5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5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25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在生活护理费方面,按照新标准,属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生活护理费按上述标准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护理费低于140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40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护理费低于112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12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护理费低于84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840元。
此外,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规定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上述标准增加后,其配偶抚恤金低于91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910元,其他亲属抚恤金低于73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730元。 |